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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,就是關于馮提莫網易音樂的問題,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馮提莫網易音樂的解答,讓我們一起看看吧。
個人不看斗魚直播,是從網易云的音樂電臺聽到馮提莫的歌的。可以說,作品在機器的作用下,效果是非常不錯的。從我私人角度說,我覺得馮提莫翻唱《遠走高飛》的水平是可以的。
對于王菲,我是比較了解,聽了她非常多的歌,王菲的經典太多。就像你說的,天后王菲。王菲能成為天后,不止是一兩個好作品,或者幾年的積淀就可以的。
所以,我覺得馮提莫還有很遠的路要走。王菲的高度,對于她來說,遙不可及。
說起樊沖好像大家都挺陌生的,知道的人應該不多。但是有一首歌叫《我要你》,可能大家會有點印象了,如果還不知道的話,那《驢得水》這個電影總看過了吧,《我要你》就是這部電影的插曲,樊沖是這首歌的詞曲作者。·
說了這么多小編主要是看到最近樊沖在微博維權了。發了一條微博主要意思就是說馮提莫侵權,要求有關部門給予關注并嚴懲侵權行為。
樊沖微博原文:
從去年開始,一直在侵權《我要你》這部作品的還有主播馮提莫女士,馮女士甚至在qq音樂和網易云都演唱了《我要你》這首歌,在微博和各種平臺上,馮提莫至少二十次以上演唱這首歌~也希望馮提莫女士能給予回應,商討解決方案~~中國原創音樂發展這么多年,版權一直得不到保護,希望有關部門也能給予關注,嚴懲侵權行為~
唱過《我要你》這首歌的人很多,樊沖為什么偏偏點名馮提莫侵權呢?其實這個問題是顯而易見的,有蹭熱度的嫌疑。藝人最怕的就是沒有熱度、沒人關注。馮提莫作為直播界數一數二的主播,人氣熱度也是首屈一指,俗話說槍打出頭鳥,起訴馮提莫肯定是最佳選擇。
作品維權小編肯定是支持的,維權行為也應該得到法律的支持。但是在維權之前是不是得先搞清楚侵權的對象呢?現在整個直播行業的主播,都是跟直播平臺簽約的,那主播的行為實際上就是為直播平臺打工,只不過主播的收入跟得到的禮物掛鉤。所以主播為了獲得粉絲和禮物,在直播時候表演才藝唱歌跳舞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了。
如果要起訴的話,那也應該是起訴直播平臺,因為所有的主播都是隸屬于直播平臺的,收到的錢也是直接進了直播平臺的賬戶,主播的收入是和直播平臺之間內部結算的。也就是說主播并沒有直接收觀眾粉絲的錢。如何去界定主播收到的禮物是因為唱了“我要你”還是“他要你”還是因為表演了其他節目,這也是個問題。
如果是真心想維權的話應該首先去起訴直播平臺,乃至整個直播行業,因為直播平臺才是公司行為,獲得了利益。就好比我們去KTV唱歌肯定是不侵權的,因為KTV買了歌曲的版權,KTV也是靠歌曲來賺錢的所以買版權是天經地義的。直播平臺作為新興行業,在法律維權方面還不太規范,也是需要亟待解決的。至于樊沖微博中提到的歌曲被上傳的網易云音樂和QQ音樂上,這都是粉絲自己的行為,只不過是用戶把這首歌分享到了音樂平臺上,問題是音樂平臺的審核不嚴。
但是如果打著維權的旗號,去蹭熱度,這難免讓人覺得有些不太合適吧。究竟誰占誰的便宜我想大家心里都有一桿秤。喜歡小編的可以點擊關注、轉發支持一下。
尼瑪原唱你的一首爛歌,別人唱唱就不行了,擺什么普,還侵權,歌星的歌農民翻唱的多了,刀郎的歌人學唱的更多,你一個不出名的臭蟲,唱個爛歌別人翻唱就不行了,去死吧,老子還不稀罕你,從不聽你的歌!
維護版權肯定是有理的,這毋庸置疑。不過翻唱別人的歌曲,任何一個音樂人都做過,而在直播間翻唱別人的歌曲。所有以歌唱類為主的主播們都做過。這種泛行業的事最后怎么解決呢?要知道,直播時候點歌大都是隨觀眾水友意愿來的,并不是主播開播前準備好歌單。具有很大的隨機性。那么問題來了,是每個主播唱每首歌前想辦法打電話給作者或原唱,取得授權或討價還價好后再唱呢,還是把收費作者和原唱做成一本業內黃頁。標明:張三的***唱一首300;李四的###一首取當前禮物的10%???考慮到網絡直播海量的觀眾群和對歌曲巨大的宣傳效應。真要弄這么一本業內黃頁,恐怕真想把自己名字弄上去的音樂人反而沒幾個。這事感覺和網絡直播的實際沒法對接。得另想一個好辦法解決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馮提莫網易音樂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,希望介紹關于馮提莫網易音樂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。